党中央■★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■◆■★◆◆。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于推进我国政务公开,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★★◆◆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、建设法治政府★★■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,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★■,有必要修改完善。
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近日■■■◆◆,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。
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◆◆★,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,不断扩大主动公开。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,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◆◆◆★,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。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■★◆◆★★,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,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★■。
此次对条例的修订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,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,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;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◆■◆,体现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、新成果,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■◆★◆。条例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: